因工作需要,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1名,条件如下:
(一)身体健康,能胜任本职工作,年龄小于45岁,性别不限。
(二)具有北京户籍。
(三)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积极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。
(四)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坚持原则,廉洁奉公,与时俱进,求真务实。
(五)取得经济管理类中级业务职称任职资格后,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。或者具有从事财政、财务、会计、审计、资产等经济管理工作经验,担任处级职务3年以上。
(六)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,熟悉国家财经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和制度,掌握现代化管理知识。
(七)具备卫生计生行业的业务知识,熟悉行业情况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。
(八)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规定的其他情况。
有意者请将简历邮寄至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人事处。
联系人:王洪国、段链
联系电话:010-88325523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人事处111
邮编:100044
截止日期:2016年3月16日(以送达为准)
来信请注明总会计师应聘。
人事处
2016年2月17日